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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囍坊婚庆策划

本哥 发表于 2010-3-18 16:25

一种新的非法货币传销游戏在蔓延。。。。警惕!!!

[i=s] 本帖最后由 本哥 于 2010-3-18 16:27 编辑 [/i]

前几天,一老友来家玩,在彼此客套以后就进入了彼此介绍最近在做什么的阶段,因为对方是个老朋友,必然会对我关怀尤佳,也愿意帮忙找一些投资项目让我参与,但我知道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是比较勉强,更说实话不想参与“手不到不为财”的经济活动而婉言拒绝了,但还是心存感激之情。    当问及老友在做什么时,对方很神秘的说;“最近跑了几趟贵州”,我好奇的问哪里有什么新的业务时,对方说是一种游戏,由于天性贪玩对游子字眼比较敏感,所以兴趣不减的继续问什么游戏时,对方却告诉我是一种金融游戏,就类似传销一样的玩法,但又与传销不同的是,传销还有品牌做挡箭牌,而她们玩的这种游戏,完完全全赤裸裸的就是玩钱。
     游戏规则:一个人缴纳3.5万就可以参加这个游戏,但你最少要发展3个下线,每个下线同样要缴纳3.5万的入会费,你的下线再各自发展自己的三个下线,周而复始循环下去,你的下线越多,你最终的投资回报就越高,游戏时间是两年,到期后自动出局。据说一个投资3.5万,两年后可以拿到几百万,如果两年后你一个下线没有找到或少可能会血本无归,属于愿赌服输。
    听到这一席介绍,心里凉了一下,这是严重违反金融法规的,准确地说应该纳入非法集资的行列,无论谁投资,最终会有一大批跳楼的人。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雪球,就是一场非法的货币传销游戏,没有什么样的投资可以两年人有这样高的回报率,更何况吃的就是下线的钱,除非游戏永远不能终止,一旦游戏终止最终受害者还是底层的投资人。在给老友分析了利害关系和普及了法律知识的前提钱,最终打消了老友投资的欲望(其实这实质就是金融游戏、货币传销)。
    老百姓挣的那点钱不容易,不能让这些骗子们把钱骗走,为了这个想法还是把这个非法的游戏发上来,提醒大家注意,千万不要上当,损失钱是小事,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是要坐牢的不是儿戏。也希望有关单位关注此类事情的发展,尽早制止这类非法活动祸害老百姓了。。。。。切忌!!!

路人甲 发表于 2010-3-18 16:47

本哥出手,非同凡响;

本哥发贴,不得不顶。

行走的鱼 发表于 2010-3-18 18:17

这样内容的贴子有人发过了,不过还是提醒大家注意,千万不要上当.

gxmstx 发表于 2010-3-18 18:23

一夜暴富,总有精仔精妹去就着低智商的下人,结果撞得头破血流后才甘心做穷人。顶本哥发贴。

河边草也 发表于 2010-3-18 18:55

又来洗脑了,小心{:5_189:}

星光 发表于 2010-3-18 19:42

传销害人不浅啊

风之子 发表于 2010-3-18 20:41

又上一课{:5_148:}

追梦 发表于 2010-3-18 21:12

做传销最终会害人又害已,而且害的都是亲朋好友

隐龙家电 发表于 2010-3-18 22:18

最不喜欢这种靠骗朋友生活的。。。。。。。

发表于 2010-3-18 23:56

现在的传销的手法越来越多了,大家有时会在不经意中就被骗入局了,但你不要一昧的相信他们的利滚利,钱滚钱,其实这本质就是骗,骗的手法让你琢磨不透而已,及时抽身离去是最好的选择。

本哥 发表于 2010-3-19 10:36

[b] [url=http://www.nongdu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3888&ptid=12778]2#[/url] [i]路人甲[/i] [/b]
谢谢你的关注!

天意弄人 发表于 2010-3-19 11:32

顶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希望大家对此有所警惕!

白发老翁 发表于 2010-3-19 11:44

矛讲我矛识,有人只讲是去做生意,要3-4万元钱,感觉就是这个.

紫陌红尘 发表于 2010-3-19 12:45

可恶的传销害我丢了一个朋友{:5_138:}

天意弄人 发表于 2010-3-20 14:53

顶上去,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的。

阳子 发表于 2010-3-20 15:09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欲望在作祟啊!

天意弄人 发表于 2010-3-26 1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4号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爷爷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大风筝 发表于 2010-4-15 16:20

本哥出手,非同凡响;本哥发贴,不得不顶。[img]http://www.sinaimg.cn/IT/deco/dzbbs/images/smilies/agui/9.gif[/img]........

车友 发表于 2010-4-17 18:42

[quote]矛讲我矛识,有人只讲是去做生意,要3-4万元钱,感觉就是这个.
[size=2][color=#999999]白发老翁 发表于 2010-3-19 11:44[/color] [url=http://www.nongdu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3998&ptid=12778][img]http://www.nongdu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5


矛怪得! 我听澉多人讲  ,话去贵州做史脉咳生意,几咳快赚钱,原来是做果种杀六亲灭九族锅事!!{:5_174:}

天意弄人 发表于 2010-4-24 03:29

贵阳破获特大传销案 传销头目700万买车买房[url=http://news.sohu.com/20090826/n266242203.shtml]http://news.sohu.com/20090826/n266242203.shtml[/url]

打着“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以“慈善事业”、“西部教育扶贫”为名在(贵阳)小河地区大肆进行传销活动。昨日,小河区公安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工作,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传销案件,抓获主要传销头目7人,捣毁46个非法传销窝点,教育遣返141名传销人

 今年4月7日,小河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一个特大传销组织在小河等地区活动频繁,参与人员较多。经过民警暗中调查发现,该案案情重大、涉及面广、人员多,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小河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专案组人员经过4个多月的走访调查,查实该组织没有任何公司作为掩护,主要手段就是发展“人头”获利,不经营任何产品,打着“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以“慈善事业”、“西部教育扶贫”为名在小河地区大肆进行传销活动。他们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每人交纳3.35万元作为申购金取得传销资格,并且获得一张“慈善卡”。每成功发展一个下线就可以得到6460元,其口号是从“进局”到“出局”可以获利538万元。同时该组织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培训体系”,为达到隐蔽性,规定坚决不发展贵阳人,还以“某省商业联盟协会”的名义在移动公司申办短号群。

  8月11日,小河警方决定收网,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工商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小河等地将传销主要头目何某、罗某、彭某、赖某、毛某(女)、杨某、向某(女)7人抓获,捣毁非法传销窝点46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41人。目前,7名头目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审查,这7名传销头目将大量涉案款项用于个人奢华消费,购买高档轿车及高档生活用品,其中一男子近两个月来在贵阳某高档洗浴中心消费高达6万余元,目前警方已经查获高档轿车8辆、用涉案款项购买的房产4处、笔记本电脑4台,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据悉,该传销团伙极具诱惑性,他们没有传销产品、不集中上大课、不发展当地人,“一对一”进行洗脑,以一副“慈善”的面孔出现,还时不时搞些慈善活动,为了显示他们传销的“合法”性,伪造许多政府文件及公文,迷惑了不少人。(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苗国强)

秋风 发表于 2010-4-25 11:02

我坚信天上不会掉下馅饼的

隐狼 发表于 2010-4-25 12:55

。。。。。。。。。顶上

本哥 发表于 2010-4-25 16:08

[quote]本哥出手,非同凡响;本哥发贴,不得不顶。[img]http://www.sinaimg.cn/IT/deco/dzbbs/images/smilies/agui/9.gif[/img]........
[size=2][color=#999999]大风筝 发表于 2010-4-15 16:20[/color] [url=http://www.nongdu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7855&ptid=12778][img]http://www.nongdu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呵呵,只是提醒想一夜变富的善良同胞们,要谨慎行事吧了,感谢“大风筝”你的关注!
据悉,本城有一此游戏参与者(贷款参加),数月来发展下线艰难,家人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家庭矛盾重重,不经意地悄悄埋下瓦解婚姻种子……

紫陌红尘 发表于 2010-4-28 16:14

这些才是真正害人的,又不见哪些部门出来管

紫陌红尘 发表于 2010-4-29 14:01

江苏泰兴幼儿园伤人者曾从事传销活动[url]http://news.qq.com/a/20100429/001524.htm[/url]
出事了吧

传说中的风子 发表于 2010-5-28 15:18

[i=s] 本帖最后由 传说中的风子 于 2010-5-28 15:26 编辑 [/i]

里面的情况并不是发展三个下线就可以安稳等分钱的,据悉三条下线必须都运作好了才有钱分。(这个难度很大的,而且没有进去之前他们是不会告诉你这个的)
我一朋友去年也进去做了,他的三条下线只有一条在运作,其他两条都还没有发展,所以到目前为止他只拿到直接发展的那三个下线的回佣,不能参加其他分钱的机会,现在没有收入还要支付那边房租和生活费用也快支撑不了了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去做的人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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