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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歹徒劫杀情侣轮奸女子 杀人后坐尸体臀部抽烟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垌仔    时间: 2009-4-12 23:51
标题: 歹徒劫杀情侣轮奸女子 杀人后坐尸体臀部抽烟
2009年04月03日 06:32广州日报
   同为80后的3名老乡经过多次踩点后,将一对情侣挟持进荔枝林,逼问男子银行卡密码,对女子进行轮奸,然后残忍将两人割喉,事后,竟然还坐在女子尸体臀部镇定地抽了根烟方才离去。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3人执行死刑。

踩点20天欲实施抢劫

2008年2月,张某辉和王某红经过20天的踩点,决定在清溪镇罗马桥一带实施抢劫。三天后,姚某月应约来到了清溪。在旅馆里,张某辉向姚某月提议马上去抢劫,姚某月表示太累要休息,“要出去做事就要做大、做漂亮点。”王某红作了一个动员:“做这些事,大家一定要齐心,出了什么事大家要一起背,如果是抢劫就一起抢,如果是强奸就一起强奸,如果是杀人就一起杀。”

偏僻荔枝林抢劫情侣

2008年2月24日18时许,3人按计划来到罗马桥附近等待目标。正当3人等得不耐烦时,一男一女手拉手从远处慢慢走来。张某辉和王某红从暗处冲出来,持刀将他们挟持到路边的荔枝林。张某辉与王某红对男子拳打脚踢,威胁他交出身上财物。张某辉从男子的身上搜出两张银行卡。

杀人后坐尸体臀部抽烟

张某辉3人轮流逼问男子银行卡密码,并轮奸了女子。男子不肯说出第二张银行卡的密码,姚某月和王某红将其捅了40多刀,张某辉还拿刀向男子的脖子用力割了一下。随后3人又对女子实施了割喉。张某辉后来供述,女子被杀后是趴在地上的,“我坐在她的屁股上抽了一根烟。”

5天后,公安机关在桥头镇一家旅店将张某辉三人抓获。

看守所图谋串供脱逃

2005年3月至2008年2月,张某辉3人接连犯案,抢劫、强奸、绑架、诈骗,身负多起血案。法院还查明,张某辉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还图谋串供并预谋脱逃,近日,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辉3人执行死刑。
作者: 老炒    时间: 2009-4-13 00:51
该杀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4-13 03:24
傻B那些人????偷就偷还干人``没脑
作者: 寻觅    时间: 2009-4-19 09:52
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作者: 夜澜小雨    时间: 2009-4-19 10:46
杀一百次都不够!!
作者: 叮叮    时间: 2009-4-19 12:28
拍托不能去偏僻的地方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09-4-19 12:39
杀杀杀杀
作者: 蝌蚪仔    时间: 2009-4-19 13:35
没话说。。。。
作者: 李妍    时间: 2009-7-5 21:06
这些人怎么这么没有人性的
作者: 爱过知情重    时间: 2009-7-8 03:06
不用判刑了直接枪毙了
作者: 矿泉水    时间: 2009-7-9 01:37
这些人枪毙100次1000次都不够!!!
作者: 职业杀手    时间: 2009-11-1 14:22
明显就是厌世的人,想干一翻事业流芳千古!对死已经不存在恐惧!比魔鬼还魔鬼!
作者: 坏水    时间: 2009-11-1 15:50
应该实行清朝时期的剐刑,一刀一刀的割掉他们的肉。枪毙太便宜他们了!
作者: 飞跃冰点    时间: 2009-12-20 15:34
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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