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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情人成了强奸犯罪嫌疑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2-4-1 14:20
标题: 情人成了强奸犯罪嫌疑人
3月30日,蒙山警方迅速破获一起强奸案,警方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刑事拘留。然而将其送入班房的却是他的情人黄某!
3月29日晚21时许,蒙山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蒙山镇中文街某出租房有人报称被强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可是嫌疑人早已离开。民警在简要询问案情后,一方面安排警力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一方面将报案人带到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报案人称,强奸她的是一姓庞的男子,2005年开始他们就成了情人,最近俩人还发生过性关系,但至今不知道该男子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场所。民警据此迅速进行排查、比对和辨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当晚凌晨1时30分,民警在男子居住处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原来 ,29日晚8时许,男子在网上与女子进行聊天,聊天中,男子得知女子正在感冒发烧,于是买了退烧药前往女子租住的出租房内看望,得知病情并非想象中那么严重。望着楚楚动人的情人,男子来了性欲,提出要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遭到女子拒绝,说是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不想做。男子索性将女子抱起并按倒在床,女子大喊:“不要,不要”,男子左手用枕头将女子的嘴捂住,右手强行脱掉女子的裤子并将身子压在女子身上,与女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随后扬长而去。
审讯中,庞某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不以为然,认为俩人是情人关系并且有过同居发生性关系的先例。后经办案民警反复解释相关法律,庞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是为时已晚,等待他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蒙山县公安局蒙山镇派出所
                                    李木全


读后感想:即使是你老婆也不能强奸 不尊重女性应严惩
作者: 侬社蒙山人    时间: 2012-4-1 15:29
有一对情人,一天晚上做爱了几次,后来女的告男的强奸,女的说,前面几次是我自愿的,后面两次是他强迫的。
作者: 侬社蒙山人    时间: 2012-4-1 15:30
如果是两公婆,女的不愿意,算不算强奸呢?
作者: 超级农民    时间: 2012-4-1 15:32
先遣责一下这个男的,人家都这样了还上人家,要尊重女同胞的意愿。再有,以后大家去嫖时千万要记得带够嫖资,嫖资不够,小心被告强奸。
作者: 超级农民    时间: 2012-4-1 15:33
3# 侬社蒙山人


前两天还看到一则新闻,那丈夫被老婆告强奸
作者: 世界樟    时间: 2012-4-1 16:24
不管是什么关系,违背对方意愿的,都属于强奸。
作者: 通信抢修    时间: 2012-4-1 16:52
为什么只能是女的告男的啊?
作者: 韦哥弟    时间: 2012-4-1 18:28
3# 侬社蒙山人 那算婚内强奸
作者: 与子偕老    时间: 2012-4-1 18:52
晕倒!!
作者: 流浪汉子    时间: 2012-4-1 19:00
法律上有没有女强奸男的呢?为什么发生问题时都是男的错呢?
作者: 天下游摄    时间: 2012-4-1 19:03
楼下的给大家说说,有什么好看法呢?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12-4-1 19:47
个人观点:强奸不分男女,只分精神和肉体。
作者: 辣椒酿    时间: 2012-4-1 21:42
天呀!矛有男人告女人强奸。
作者: 谁明浪子心    时间: 2012-4-2 22:31
男人命苦,女人没有钱可以告男人强奸。
作者: ¥东方巴黎~~    时间: 2012-4-3 10:14
大家要记住:万恶淫为首啊
作者: 钻石..情人    时间: 2012-4-4 18:32
是不是那女的不够?把男的给毁了?
作者: 蔷薇    时间: 2012-4-5 02:26
可能是那个女人瘾真的好大,要不然怎么会这样?瘾大,给不够,自然要收拾他咯 17# 黄森
作者: 侬队嘛得切大炮    时间: 2012-4-5 08:13
男人难了
作者: 中国心    时间: 2012-4-5 10:00
这个案只能说明两问题:1、男的没有技术活;2、女的不够度。
作者: 百事可乐    时间: 2012-4-5 22:28
3次元真是太恐怖啦
作者: 苦马菜    时间: 2012-4-6 02:19
这个社会,要学会尊重啊....
作者: 杰仔    时间: 2012-4-6 16:28
发豪果下场
作者: 梦呓语    时间: 2012-4-6 19:06
男的告女的强奸,只能判女的给男的赔偿100个鸡蛋!我晕倒!
作者: 跨国化哈    时间: 2012-4-7 01:28
10# 流浪汉子 根据目前的中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女性是强奸罪的主体
作者: 小覃    时间: 2012-4-7 20:56
收索证据要检查下案发被害处··好证实是真是假····
作者: 波波-斗    时间: 2012-4-8 00:13
太荒唐了。。。。
作者: 旺成    时间: 2012-4-29 22:49
我该村哦。。。丢架
作者: 皇阿哥    时间: 2012-4-30 09:10
有行为前先订好协议,协议过程中要录像或拍照证明,并且执行过程必须要有证明人(也就是目击者),方可行为!【女人是老虎.行为当中你不是被她咬就会被她吃掉!你懂的……
作者: 矛想多讲    时间: 2012-5-3 13:17
现在剩女多 男人应该得到保护了
作者: 湄江路口    时间: 2012-5-8 16:17
感觉男人更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若干年后,ZG会成立夫联的。
作者: 蓝泪    时间: 2012-5-13 20:18
女强奸男好象不犯罪的???
作者: 淮恩    时间: 2012-6-20 08:31
男的被強姦可能會暗爽吧享受吧   不然怎麼從不見男的告女的呢  如果是**就不同了  一定會告的
作者: 莫铭    时间: 2012-6-25 16:32
各位记的下次做爱之前要对方签字确认是自愿的先再干,否则会有牢狱之灾。好自为之了!
作者: 苦丁茶    时间: 2012-6-28 16:35
上屋教儿底屋精,办事之前办手续。
作者: 咖啡妹妹    时间: 2012-7-1 05:18
这都可以 悲催了
作者: 空心吉他    时间: 2012-8-5 10:12
侬社蒙山人 发表于 2012-4-1 15:30
如果是两公婆,女的不愿意,算不算强奸呢?

领导说了,带套就不算强奸
作者: 空心吉他    时间: 2012-8-5 10:12
领导说了,带套就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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