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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年持刀抢劫被捕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炒    时间: 2017-8-15 20:35
标题: 少年持刀抢劫被捕
因为没有钱用没有手机玩,少年竟持刀上街抢劫,最终导致自己被捕。近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今年7月份,黄某随身携带一把折叠小刀在蒙山县城街道上游走寻找作案目标。当天11时许,在县图书馆附近黄某持刀对一名十多岁的男孩进行搜身,但没有得到任何财物。黄某不甘心,12时左右在新世纪商业广场附近发现独自行走的小学生范某,黄某冲上去持刀架在范某脖子上抢走了范某一部手机。尝到甜头的黄某更加疯狂了,在14时左右,持刀对小学生梁某实施抢劫,但又未抢得任何财物。15时许,黄某尾随11岁的覃某来到一巷子处并拦住覃某,将刀架在覃某脖子上抢走其身上的6元钱和一部手机。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来源:广西普法网

作者: 老黄    时间: 2017-8-16 00:28
教育出了问题。哎!
作者: liliang    时间: 2017-8-16 10:11
应该降低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作者: 木马行桥    时间: 2017-8-17 07:16
是时候降低未成年保护法的年龄了

作者: 狗胜    时间: 2017-8-17 09:13
镜哦猴生弟甘串哦啊
作者: 程家瘦忠    时间: 2017-8-19 08:30
这就是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庇护法的功劳
作者: liliang    时间: 2017-8-19 15:35
现在的小孩成熟早,但是未满14岁的杀人都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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