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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情人成了强奸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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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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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蒙山警方迅速破获一起强奸案,警方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刑事拘留。然而将其送入班房的却是他的情人黄某!
3月29日晚21时许,蒙山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蒙山镇中文街某出租房有人报称被强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可是嫌疑人早已离开。民警在简要询问案情后,一方面安排警力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一方面将报案人带到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报案人称,强奸她的是一姓庞的男子,2005年开始他们就成了情人,最近俩人还发生过性关系,但至今不知道该男子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场所。民警据此迅速进行排查、比对和辨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当晚凌晨1时30分,民警在男子居住处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原来 ,29日晚8时许,男子在网上与女子进行聊天,聊天中,男子得知女子正在感冒发烧,于是买了退烧药前往女子租住的出租房内看望,得知病情并非想象中那么严重。望着楚楚动人的情人,男子来了性欲,提出要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遭到女子拒绝,说是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不想做。男子索性将女子抱起并按倒在床,女子大喊:“不要,不要”,男子左手用枕头将女子的嘴捂住,右手强行脱掉女子的裤子并将身子压在女子身上,与女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随后扬长而去。
审讯中,庞某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不以为然,认为俩人是情人关系并且有过同居发生性关系的先例。后经办案民警反复解释相关法律,庞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是为时已晚,等待他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蒙山县公安局蒙山镇派出所
                                    李木全


读后感想:即使是你老婆也不能强奸 不尊重女性应严惩
36
发表于 2012-8-5 1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领导说了,带套就不算强奸
35
发表于 2012-8-5 1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侬社蒙山人 发表于 2012-4-1 15:30
如果是两公婆,女的不愿意,算不算强奸呢?

领导说了,带套就不算强奸
34
发表于 2012-7-1 05:18 | 只看该作者
这都可以 悲催了
33
发表于 2012-6-28 16:35 | 只看该作者
上屋教儿底屋精,办事之前办手续。
32
发表于 2012-6-25 16:32 | 只看该作者
各位记的下次做爱之前要对方签字确认是自愿的先再干,否则会有牢狱之灾。好自为之了!
31
发表于 2012-6-20 08:31 | 只看该作者
男的被強姦可能會暗爽吧享受吧   不然怎麼從不見男的告女的呢  如果是**就不同了  一定會告的
30
发表于 2012-5-13 20:18 | 只看该作者
女强奸男好象不犯罪的???
29
发表于 2012-5-8 16:17 | 只看该作者
感觉男人更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若干年后,ZG会成立夫联的。
28
发表于 2012-5-3 13: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剩女多 男人应该得到保护了
27
发表于 2012-4-30 09:10 | 只看该作者
有行为前先订好协议,协议过程中要录像或拍照证明,并且执行过程必须要有证明人(也就是目击者),方可行为!【女人是老虎.行为当中你不是被她咬就会被她吃掉!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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