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文化古城 生态蒙山

查看: 13093|回复: 36

[网友爆料] 情人成了强奸犯罪嫌疑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蒙山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了解更多蒙山资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3月30日,蒙山警方迅速破获一起强奸案,警方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刑事拘留。然而将其送入班房的却是他的情人黄某!
3月29日晚21时许,蒙山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蒙山镇中文街某出租房有人报称被强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可是嫌疑人早已离开。民警在简要询问案情后,一方面安排警力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一方面将报案人带到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报案人称,强奸她的是一姓庞的男子,2005年开始他们就成了情人,最近俩人还发生过性关系,但至今不知道该男子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场所。民警据此迅速进行排查、比对和辨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当晚凌晨1时30分,民警在男子居住处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原来 ,29日晚8时许,男子在网上与女子进行聊天,聊天中,男子得知女子正在感冒发烧,于是买了退烧药前往女子租住的出租房内看望,得知病情并非想象中那么严重。望着楚楚动人的情人,男子来了性欲,提出要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遭到女子拒绝,说是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不想做。男子索性将女子抱起并按倒在床,女子大喊:“不要,不要”,男子左手用枕头将女子的嘴捂住,右手强行脱掉女子的裤子并将身子压在女子身上,与女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随后扬长而去。
审讯中,庞某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不以为然,认为俩人是情人关系并且有过同居发生性关系的先例。后经办案民警反复解释相关法律,庞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是为时已晚,等待他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蒙山县公安局蒙山镇派出所
                                    李木全


读后感想:即使是你老婆也不能强奸 不尊重女性应严惩
发表于 2012-4-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对情人,一天晚上做爱了几次,后来女的告男的强奸,女的说,前面几次是我自愿的,后面两次是他强迫的。
发表于 2012-4-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两公婆,女的不愿意,算不算强奸呢?
     
发表于 2012-4-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遣责一下这个男的,人家都这样了还上人家,要尊重女同胞的意愿。再有,以后大家去嫖时千万要记得带够嫖资,嫖资不够,小心被告强奸。
     
发表于 2012-4-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3# 侬社蒙山人


前两天还看到一则新闻,那丈夫被老婆告强奸
发表于 2012-4-1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什么关系,违背对方意愿的,都属于强奸。
发表于 2012-4-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只能是女的告男的啊?
发表于 2012-4-1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3# 侬社蒙山人 那算婚内强奸
发表于 2012-4-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倒!!
发表于 2012-4-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有没有女强奸男的呢?为什么发生问题时都是男的错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3 侬队网(Www.Nongdui.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08100878-11号  桂公网安备:45042202000001号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侬队网

GMT+8, 2024-4-19 00:57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8-2016 nongdui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